2026-03-25 09:21:21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3月2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邵凌松 刘娟)随着天气转暖,即将到来的清明、五一假期,又将迎来市民踏青出游的小高峰。与大自然亲密接触的同时,不经意间丢弃的烟头,却往往成为森林火灾最可怕的诱因。烟台市林业局提醒广大市民,当前正值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林区植被干燥、火险等级较高,一颗未熄灭的烟头,可能引发重大森林火灾。市民须严格遵守“林区严禁吸烟、严禁丢弃火种”等规定,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烟头虽小,火患却大。烟头中心部位燃烧时温度高达700℃—800℃,在卷纸的燃烧边缘温度达200℃—300℃,远高于木材、纸张等常见物的燃点。由烟头引起的火灾事故,一般会经过一段时间阴燃的过程。所谓“阴燃”,指的是没有火焰的缓慢燃烧现象。由于阴燃没有火焰,具有隐蔽性,所以很难被发现,但是只要大风一吹,或者氧气充足,就很有可能转化成明火。吸剩的烟头一般能继续燃着1—4分钟,在这段时间内,许多易燃物品均能被点燃。有时烟头可能阴燃几十分钟,不容易被人注意,危险性更大。
根据应急管理部3月21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人为因素是导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占比达90%以上。近年来,由烟头引发的火灾屡见不鲜。2020年3月17日,牟平区水道镇薛家夼村西山发生森林火灾。起火原因为村民王某某在野外作业时将烟头扔入草丛引发火灾。王某某不仅给生态资源造成较大损失,而且在扑救过程中自己面部、颈部、上肢被烧伤,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2023年3月23日,招远市玲珑镇睦邻庄村西北发生森林火灾,起火原因为玲珑镇王家村王某某进山收拾枯死树木时吸烟丢弃烟头引发。肇事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2023年3月28日,龙口市下丁家镇大庄村南部山域发生森林火灾,起火原因为陈某驾驶挖掘机作业时,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出窗外引发山火。肇事者被依法刑事拘留。市林业部门再次以案例提醒广大市民,出游、踏青、祭扫期间,务必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乱丢烟头,自觉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主动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编辑:张秀秀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