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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民意通|莱山区两业主主动拆除违建

2022-07-19 08:48:58

来源: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 吕金滙



水母网7月1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吕金滙 摄影报道)近日,烟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督办员前往莱山区督办违法建设拆除工作,两位业主积极配合,已将自家违建拆除。

有市民投诉,位于莱山区的万光中华城有业主在楼顶私搭乱建。督办员现场调查发现,市民所反映的违建位于中华城小区34号楼楼顶的中间,从楼下向上望去,其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为木材加混凝土结构,东西与阁楼相连。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该违建由5楼东侧的业主建成,6月13日,物业下达了整改通知后,滨海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当场对业主说明了违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要求业主立刻停止施工。

经过办事处与业主沟通,7月10日,业主安排工人拆除了违建。

督办中,家住莱山区院格庄街道北格庄村的张先生(化名)也积极配合整改工作。

张先生在北格庄村北山上的养鸡场关闭后,准备再次创业的他打算利用已经闲置的场地加工动物饲料。6月,张先生开始搭建一个彩钢板厂房。

6月24日,12345接到市民投诉,称张先生所搭建的厂房属于违建。7月8日,督办员赶到现场调查。这座初具规模的厂房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整体结构由彩钢和钢架支撑。

“张先生经济条件不太好,借钱建了这个厂房,含着眼泪当场答应拆除。”院格庄街道工作人员解释,前几天下大雨,考虑到存在安全隐患,没有让张先生立刻动工。“只要天气允许,我们计划用三天时间完成整改。”

7月12日,热线督办员对此事进行了回访。村委会表示,厂房已经彻底拆除。今后将通过在村内加强巡逻、讲座教育等方式,对此类问题进行监管。

对于整治违建,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将于8月1日实施的《烟台市违法建设联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对于违建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不动产存在违法建设将无法交易。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不予办理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首次登记。已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存在违法建设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限制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抵押、变更登记;已经办理区分所有权登记的建(构)筑物存在违法改(扩)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标注相关信息,限制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与此同时,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在受理用水、用电、用气报装申请时,对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确认的违法建设,应当不予办理。

《办法》规定,将进一步追查违法建设参与者的法律责任。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已被确定为严重失信的违法建设主体,根据相关行政机关的明确要求,可以限制其参加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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