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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接听12345热线解答热点话题

2024-06-21 10:08:17

来源: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 张苹



水母网6月2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苹)6月19日下午,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金玲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接听了12345热线电话,围绕市民关注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退休职工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领取、育儿假等热点话题进行详细解答。

一位待产的芝罘区居民首先打来电话,咨询如何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妇幼科工作人员针对她的情况进行了解答,表示新生儿母亲在具有签发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助产机构生产后,可直接在该生产机构申请办理。首次申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带齐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随后,一位牟平区居民致电表示,自己的父母即将在企业退休,咨询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人口家庭科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解答,工作人员表示,其父母可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线上申请,下载爱山东APP后,点击城市奖扶模块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申领通道,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每月10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

一名芝罘区居民咨询,自己是中医类别的医师,能否在西医类别的机构就业。对此,中西医结合指导科工作人员回复: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及临床等类别医师执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均可在设有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诊疗科目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注册,中医类别医师注册后,可以在包括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等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各临床科室按照其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提供以中医药为主的诊疗服务。

此外,育儿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等问题也备受关注。一位龙口市民拨打电话咨询山东省产假政策以及单位不执行政策怎么办。人口家庭科工作人员回复,根据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共计一百五十八天,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违反本条例,职工所在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以及相关待遇的,职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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