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号召辖区群众文明过年
2022-01-29 08:48:38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月29日讯(通讯员 汪志龙 杨晓华)近日,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分局通过发放公开信的方式,号召辖区群众不销售、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居民。
新版《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已于 2021年12月8日公布并实施。根据该规定,烟台禁止燃放区包括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的建成区。
年关将至,公安机关也加大了执法力度,多人因违反《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受到行政处罚。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烟台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分为禁止燃放区和一般管理区。在禁止燃放区范围内,全时段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一般管理区内,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或者场所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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