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依法滞留处罚一艘中小型货船
2022-01-27 10:33:28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月27日讯(通讯员 梁家瑜 于波)为深入推进落实海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落实烟台海事局关于中小型货船专项整治的要求,烟台开发区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持续强化冬季海上安全监管工作,严把安全监督检查关,依法滞留并处罚一艘中小型货船。
日前,开发区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安排执法人员对靠泊在通用码头305#泊位运输大件设备的“善光7”轮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船舶未按照适航证书载明的航区航行且该船轮机长所持适任证书不满足航区航行的要求。
根据《船舶安全监督程序》相关规定,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轮启动船旗国监督检查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依法开展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轮存在船尾桅灯缺失、机舱与压载舱舱壁人孔保持开启、舵机间和NO.3压载舱透气管风雨密自动关闭装置失效、油水分离器污油水泵无法启动等8项缺陷,其中符合滞留条件的安全缺陷有4项。鉴于该轮处于严重不适航状态,区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依法对该轮实施滞留措施,并对该船给予罚款9万元、暂扣适任证书3个月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烟台开发区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聚焦职能职责,按照“四重一关键”安全监管要求,持续开展中小型货船专项检查行动,切实保障岁末年初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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