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通旅游财经 水母网> 新闻频道>烟台要闻
烟台开发区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加强港内船舶明火作业现场监管

2022-01-25 17:51:18

来源:水母网   通讯员 张宗凯 于波



水母网1月25日讯(通讯员 张宗凯 于波)为全面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做好辖区船舶管控工作,烟台开发区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处持续深入开展海上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结合海上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强化辖区船舶港内作业安全监管,全力维护辖区海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image.png

加强业务学习,抓准监管重点

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相关内容,全面掌握最新的工作要求和理念,增强依法检查意识和加深对违法行为的认识程度。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明确检查方向和监管重点,细化现场监督检查标准和检查流程。

加强动静协同,细化监管环节

严把“静态关”,严格审核明火作业报备,加强信息通报流转,及时通报明火作业的具体项目、作业方式、作业部位、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执法人员深入作业现场检查,对照审批报备表逐项逐条进行检查,重点对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船方和作业方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image.png

加强宣传教育,抓实监管效能

坚持安全监管与服务并举、事前宣传与事中教育同步的工作方式,全面增强船主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意识。在审批报备过程中,执法人员向有关人员讲解了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要求,强调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流程和规范,严禁违规作业。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结合事故案例的方式,向现场作业负责人和船主讲解了《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提醒船方高度警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增强船员安全防护意识,采取科学的防范措施,共同保障船舶港内明火作业安全工作。

牟腾飞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相关报道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