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7 09:18:31
来源:水母网
张铁鹰
据《烟台日报》报道(2026年9月3日04版),8月中旬。芝罘区瀛洲街好端端的一段城市道路被人围成了收费停车场。从该停车场所竖的公示牌上,人们看不到统一编号、定价形式(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更看不到“经营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瀛洲街是烟台市中心城区一条著名的“历史老街”,承载着老烟台的传统记忆,寄托着老烟台人的深厚情感。近几年,瀛洲街的历史文化价值越来越受到多方面关注,前来观光游览者日益增多,许多市民到此打卡,众多外地游客纷纷在其东首处的路牌下拍照留念。
如今,这样一条“历史名街”被圈占为收费停车场,当然要有个说法,不能不明不白,管理部门更不能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城市道路不得作为经营性停车场;而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从事停车收费活动。显然,城市道路不能成为某一团体的“自留地”,更不能成为某些个人的“摇钱树”。
况且,经营停车场,须办理经营许可证,否则,便是违法经营。而这家“道路停车场”虽然有公示牌,但必要的信息却未显示。对此,人们有理由怀疑,这不是信息遗漏,而是其行为根本未经过许可。因此,这样的一块不合常规的公示牌,等于是一封自我举报信,暴露了经营者侵占公共区域、损害公共利益的事实。有关部门应尽快调查处理,并且督促整改,尽快还路于民,维护城市形象。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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