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2 08:52:15
来源:水母网
今年8月15日是第4个全国生态日,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日子,这意味着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正式进入法典化时代。
8月1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凝聚法治合力 护航美丽烟台”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由绪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伟共同出席,介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实践成效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法典的生命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近年来,我市锚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目标,坚持严监管与优服务一体推进,推动执法规范化、智能化、实战化,为《生态环境法典》在烟台落地见效打下了坚实基础。
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最坚实的保障。
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斌系统梳理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近年来,烟台锚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目标,打出精准监管、智慧执法、生态修复等组合拳。开展大气、水、土壤、危废等全领域常态化整治,VOCs 走航监测、涉水行业专项治理、尾矿库隐患排查持续推进,紧盯监测数据造假等突出违法行为强化打击。2025年至今,全市向司法机关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起、刑事案件11起,执法震慑效应持续放大。
科技赋能重塑监管模式,烟台市建成“空天地”一体化智慧监管网络,无人机飞控平台、湿地生态监测系统实现全域无死角巡查,推行非现场精准监管,全年非现场执法占比超45%,大幅减少对合规企业的上门打扰。
在严守底线的同时,我市动态优化轻罚免罚清单,通过环保绩效分级、信用修复及正面清单差异化监管,引导企业主动治污。2025年以来,全市办结生态损害赔偿案件81件,赔偿总额311.7万元,修复土壤4505立方米、地表水61万立方米,清理固废350吨,真正实现“污染必担责、受损必修复”。
源头把控,守牢监测数据“生命线”。自2026年1月1日《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创新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支持环境管理工作事项清单和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管理专项研究工作清单“两张清单”机制,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稳定在90%以上。对全市57家第三方监测机构完成备案审查,实行数据造假委托方、受托方双向追责。此外,“美丽烟台”微信公众号已上线“环境问题随手拍”举报渠道,构建起全民监督防线。
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082件
打造环资保护司法样板
生态环境的守护,离不开司法力量的坚强保障。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由绪斌介绍,2025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082件,审结1175件,覆盖大气水土污染、非法采矿、野生动植物保护、海洋生态保护、农用地纠纷等多个领域。
聚焦污染防治攻坚,依法审理污染环境刑事、环境侵权、环保行政案件数百件;严守自然资源安全底线,审结非法采矿、滥伐林木案件45件;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惩非法狩猎、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犯罪16件。
立足滨海城市定位,长岛人民法庭专项守护海岛、候鸟与海洋资源,为长岛零碳岛、国家公园创建提供司法保障;海阳法院妥善化解核电配套工程纠纷,护航全国首个零碳供暖项目落地,以司法力量赋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在乡村振兴领域,我市法院严守耕地红线,规范土地流转秩序,审理土地纠纷402件。
在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基础上,构建起全域联动的“青满山海”司法品牌矩阵,实现一院一品、特色发展。其中蓬莱法院“法护山海”获评全省十佳司法品牌、海阳法院“海晏·青川”获评优秀品牌。同时,创新普法载体,建成全省首个海岛海洋生态法治教育基地,组建“护绿宣讲团”,依托巡回审判、生态日主题宣传等开展普法活动40余场,让生态法治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生态治理绝非单打独斗,多方协同才能形成治理合力。对此,烟台市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框架,与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落实行刑衔接合作协议,两年协同审结环资刑事案件135件;推行恢复性司法,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制定生态修复方案,落实“刑事处罚+生态修复”;融入基层治理,莱山法院设立5个镇级诉调对接工作站,前端化解环境矛盾,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随着《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全市法院将优化环资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理顺新旧法律适用衔接,持续深化府院联动与生态修复机制,以专业化审判护航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检察监督+生态警务
构建生态保护“法治矩阵”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在立法上首次明确提出“生态环境检察”概念,并将“强化检察监管”首次正式写入法律。
“《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标志着生态环保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新阶段。”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泳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依法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以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刑事犯罪74件229人。
在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方面,全市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2件,督促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增殖放流鱼苗110万尾,修复农用地25亩,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00余万元。针对入海排污口监管、侵占海域、养殖尾水污染等群众关切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6件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在跨区域协作方面,烟台牵头东营、潍坊等环渤海地区检察机关,会签《莱州湾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意见》。推动“河(湖)长、林长+检察长”机制落地见效,协同推进外夹河、辛安河等水源地保护。
烟台市公安局同样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伟介绍,烟台市扎实推进生态警务建设,全面打造“党政主导、公安牵头、部门联动、科技支撑、社会参与”的生态警务大格局。全市234名“生态警长”统筹推进“山海岛矿河(湖)”等生态资源保护。
2025年以来,破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7名,2起行业性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获公安部表彰。在国家部署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期间,山东省仅烟台就侦破两起“洗洞”典型案件。2025年共立案侦办涉盗采金矿刑事案件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2人。严打危害野生动植物犯罪方面,立案侦办案件198起,打掉非法狩猎团伙2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59人。破获涉海涉渔案件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3人。
山海相拥,生态为本;法治护航,久久为功。
站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的新起点上,烟台已锚定新目标: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精准监管,全域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完善智慧监管与协同执法机制,扎实推进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并以生态警务机制建设为牵引,持续严打环境资源领域犯罪行为。
法治合力正在凝聚,碧海蓝天可期可待。
YMG全媒体记者 童佳怡 通讯员 公衍丽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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