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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民意通|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啥标准发放?

2025-12-16 09:15:51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2月1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近日,某设备安装维保公司员工小战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咨询,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是否合理?

据小战反映,他在工作期间不慎摔伤,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公司核定其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然而小战却发现,自己当月工资仅收到不足2000元,与平时8000多元的月薪相差甚远。面对小战的质疑,公司负责人表示,因其受伤休息未上班,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后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期限,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是职工维持自身及家庭生活的主要资金来源,法律对其予以明确保护。

小战所在公司以“未上班”为由,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小战受伤前月薪8000多元,公司应按照该原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而非擅自降低发放标准。对于已经少发的工资部分,公司需依法补足差额。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伤职工若遭遇工资待遇被克扣、降低的情况,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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