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2 09:24:19
来源:水母网
咨询:刚出生的新生儿,在医院的时候用出生医学证明做的参保登记,现在户口办下来了如何进行参保信息变更呢?
答复:(一)线下变更方式。亲属携带新生儿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证明,前往居民医保所属地的医保经办业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二)线上变更方式。新生儿亲属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通过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代办-亲友绑定-添加亲友绑定(证件类型选择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编号填写出生证明编号),回到我要代办界面,选择亲友代办-医疗保险-新生儿参保信息修改-选择亲友,勾选《代办承诺书》-下一步,在线办理-将有效证件类型修改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见户口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下一步,上传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照片(照片不能过大,否则无法上传,上传界面需要点开箭头再进行上传,不能在户口本界面同时上传)。
咨询:如何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答复:已通过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已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编办出具的增员通知单、行政介绍信或报到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单位服务-医疗保障单位网上服务-业务事项-在职增员(批量在职增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也可通过属地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办理。
办理职工增员登记时,“参保日期”和“增员年月”均应为单位与职工确定劳动关系的当月;办理职工减员登记时,“减员年月”应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当月。劳动关系确定和解除的当月,单位均应为职工缴纳职工医保费。
咨询:我今年有过多次住院,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都不一样,同样的医院为什么起付标准还不同,烟台市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复:烟台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不再设置起付标准。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烟台市定点中医医疗机构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较综合医疗机构降低20%。
咨询:在哪些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可以结算?
答复: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实行定点就医,参保人在全市公布的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可以结算。参保人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点击“微官网”-“职工普通门诊定点”或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通知公告”查询全市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在非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结算。
张孙小娱 衣宝萱
编辑:张奕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