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9 09:28:25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1月1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衣玉林)近日,烟台印发了《烟台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并于11月18日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活动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2:00—2024年12月31日23:59(如资金使用完毕,活动结束),市民可下载“建行生活”APP参与活动,或到指定线下门店咨询。
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对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须含电池)并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烟台个人消费者予以补贴。对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我市个人消费者,按照产品最终售价的20%给予补贴,单辆车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交售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我市个人消费者,按照产品最终售价的20%给予补贴,单辆车补贴不超过6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电池类型,认定依据以新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载明的电池类型为准;消费者购车日期应当在系统上线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具体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具的含税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消费者从销售企业符合补贴标准的车型中,选购心仪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销售人员扫描消费者领取的购买券码,录入新车信息,生成以旧换新补贴券,消费者凭券享受支付立减补贴。完成结算后,销售企业为消费者开具购车发票,消费者享受的以旧换新补贴由销售企业垫付。
除此之外,每名个人消费者仅限享受1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最终售价以发票金额为准。消费者领取的补贴券码有效期3天,有效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过期不可再领。享受以旧换新补贴的购车交易发生退货的,视为消费者已享受补贴,不可重新领取补贴券码。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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