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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民意通|跑了3天长途被拖欠6500元运费

2024-08-21 09:48:22

来源: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水母网8月2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摄影报道)货车司机辛波从湖北咸宁运送4棵景观树到烟台,没想到烟台收货方相关负责人刘某借故拖欠6500元运费。8月20日,辛波拨打“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求助,称自己跑一趟长途钱没挣着不说,还得赔上好几千元的路费,希望刘某赶紧把运费结了。

7月31日,准备从湖北咸宁返回山东的大货车司机辛波接到一笔订单,要求他将4棵粗大的景观树运到黄渤海新区的烟台共同食品公司,平台显示运费为9000元。辛波说,这4棵树直径都在30厘米左右,当时咸宁的苗圃公司发货前与烟台收货方以视频的方式确认了品种、数量以及现场开挖装运的过程,“这表示收货方烟台共同食品公司认可这些树木。”双方谈妥的运费由湖北咸宁的发货方苗圃公司承担2500元,烟台共同食品公司承担6500元。

8月2日,辛波将这4棵景观树送到烟台并卸完车后,要求收货方烟台共同食品公司支付剩下的6500元运费,结果被告知“这些树有问题,运费不能结算”。辛波认为自己只是货运司机,树木是按照长途运输的捆绑方式运送的,即便有质量问题也应该找苗圃公司交涉,而不是以此为由拖着不给运输费用。

根据辛波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烟台共同食品公司刘姓负责人,但对方未接电话,对记者的短信采访求证信息也没有回复。

北京德恒(烟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昌通律师认为:经卖方和买方确定,货运费用由双方按比例支付,三方即形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承运方将货物安全运至指定地点,承运方即完成合同义务,买方、卖方需无条件支付运费,至于货物质量问题,由卖方和买方解决,与运输方无关。因此,烟台收货方不支付运费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6500元运费何时能结?“烟台民意通”将持续关注。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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