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8 09:09:38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4月27日讯(通讯员 隋佩俊 记者 樊依)为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一周年宣传活动,做好平安建设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根据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芝罘区法院自2023年4月17日起开启为期一个月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4月20日,芝罘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到烟台市芝罘区祥发小学,为同学们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普法教育活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祥实的案例讲解,为同学们普及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等相关规定。
4月25日,芝罘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向社区居民介绍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的特征和危害,鼓励大家学法知法用法,敢于同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作斗争,净化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
4月27日,芝罘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充分利用法院阵地,在诉讼服务大厅内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利用大厅电子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来我院的当事人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条文内容、特色亮点和重要意义等,让《反有组织犯罪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
下一步,芝罘区法院将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编辑:樊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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