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9 14:35:59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3月27日讯(记者 樊依)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以承诺支付高额利息,通过口口相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社会不特定对象的资金,这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案情简介
2017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张某等9人在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前提下,以投资基金等多个理财项目有高额返利为由,采取口口相传等多种公开宣传手段,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2.5亿余元,造成实际损失金额为2.3亿余元。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较多,集资参与人关注度高,卷宗积案盈箱。承办案件后,刑庭曲信奇团队没有任何畏难情绪,加班加点审阅卷宗、制定庭审方案、查漏补缺。案件审理期间,先后4次组织开庭,庭审笔录多达360余页。该案的集资参与人经常电话或者到法院询问案件办理进度情况,每一次承办法官都耐心的向集资参与人讲解法律、答疑释惑。
为了能尽快审结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连续加班一周撰写裁判文书,终于凭借极高的专业法律素养啃下了这块“硬骨头”,为集资参与人挽回经济损失近40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十分感激曲法官,秉公办案,伸张正义,惩治罪犯,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3月21日下午,该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集资参与人代表将一面印有“秉公办案 情暖百姓”的锦旗送到了芝罘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曲信奇副庭长及其团队手中,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今后,芝罘区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类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贡献法院力量。
樊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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