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3 18:37:08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3月13日讯(通讯员 史湘君 王树伟)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海上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细化《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切实做好固体散装货物尤其是易流态化固体散货海上安全监管,烟台开发区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全面开展行业领域重点船舶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全力保障海上作业安全。
近期,烟台开发区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部署八角海事处全面加强靠港船舶的管控力度,安排执法人员对靠泊于319泊位的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长鑫66”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经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船舶自2021年4月11日至2021年10月18日期间共4次未按规定向海洋排放J类船舶垃圾(货物残余物)。除此之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该船舶和港口经营人未按规定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装卸计划、未按规定对舱底污水阱进行检查并记录、未按规定建立货物处所定期巡查计划、托运人未及时向承运人提交货物相关信息等问题隐患,执法人员随即要求该船舶停止作业并立即整改问题隐患,在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完毕之前禁止作业。同时,对船主和船长进行了安全宣传教育,引导船主和船长要绷紧安全弦、思想弦不放松,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员工日常教育和船舶日常保养工作,确保船只“健健康康”出海作业。
下一步,烟台开发区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重点船舶、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载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船舶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防范到位,全力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牟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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