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8 08:30:02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8月18日讯(YMG全媒体实习记者 吕金滙)近期,烟台市内部分营商主体向“政企通”企业服务专线咨询有关消防安全检查的一系列问题。针对这类问题,有关部门在此进行答复。
问:哪些主体需要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答: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
2、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问: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是什么?
答: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应直接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各区市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所示:
芝罘区 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菜市街46号三楼320 6250119
莱山区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事处金茂中心政务服务大厅8号窗口 6710353
牟平区 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4312119
福山区 烟台市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永达街1021号 3027119
开发区 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6119034
高新区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69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6956316
蓬莱区 烟台市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蓬莱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6室 5660119
龙口市 山东省龙口市港城大道572号龙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窗口 3128201
莱州市 莱州市程郭镇玉前街与文苑路交汇处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2568139
招远市 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0窗口 8085031
栖霞市 栖霞市腾飞路197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 5265875
莱阳市 莱阳市五龙南路93号莱阳市行政审批局二楼225窗口 7666365
海阳市 海阳市凤城街道济南路91号 3225119
长岛综试区 乐园大街101号 3215121
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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