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7 08:27:53
来源:水母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实事解难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事项清单(第一批)如下:
一、40个重大民生事项
1.事项内容: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年内完成462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2.事项内容:为1300名有康复需求的0-17岁残疾儿童提供专业的康复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残联
3.事项内容: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按照每人不低于省定标准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一定赔付;按照每人不低于省定标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等给予理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扶贫办
4.事项内容:年内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高校毕业生在烟就业4万人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事项内容:打造14处高品质青年驿站,为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免费住宿、岗位对接等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团市委
6.事项内容: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25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7.事项内容:新增公办幼儿园100所,促进全市幼儿园公办率显著提升。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8.事项内容:年内所有区市实现义务教育报名入学网上办理。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9.事项内容: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将课后服务从小学延伸到初中,有需求的学生全保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10.事项内容:建成市级以上示范化村卫生室100个。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11.事项内容: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23.2万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12.事项内容:全面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任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13.事项内容:新增省内门诊慢性病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134家,新增省内医保个人账户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3600家。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医保局
14.事项内容: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慢性病纳入门诊慢性病医保支付范围;提高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医保局
15.事项内容:推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一卡通行”、5项医保经办服务“跨省通办”。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医保局
16.事项内容:继续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均保障水平再提高5%左右,平均待遇水平达到每人每月190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事项内容:新建、改造养老床位供给2100张。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18.事项内容:推行老年人电子优待证,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一律享受优待政策。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19.事项内容:实施市区交通堵点改造工程,290个重点路口交通信号、23条主干道绿波进行优化调整。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
20.事项内容:实施374个村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全市6247个建制村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比例达85%。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21.事项内容:七区范围包括城区和农村,路灯覆盖率达到100%。对市政路灯设施实施24小时远程控制,对突发故障进行及时发现、处理,保障市政路灯正常亮灯。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2.事项内容:投资2.6亿元,对设备老旧、负荷较重的线路和台区进行改造,消除全市重过载线路和变压器,10KV线路联络率达到93%,N-1通过率达到85%。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烟台供电公司
23.事项内容:建设改造修复城市污水管网53公里,对市区9条河道进行清淤维修,对57个积水点位进行改造。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24.事项内容: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垃圾清理不及时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25.事项内容:主城区新增路外停车泊位2000个,解决大部分住宅小区车位只售不租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6.事项内容:全市新增充电桩500台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27.事项内容:完成1879个村庄供水工程,全市农村规模化供水基本实现全覆盖。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28.事项内容:投资10亿元,改造农村公路500公里,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29.事项内容:在全市范围内新建150处健身体育场地设施、35个篮球场地、10个足球场地、1个冰球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30.事项内容:打造100个为民服务“一链办理”事项。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31.事项内容:对符合条件的110个小区全面启动小区居民不动产权证办理,基本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2.事项内容:实施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各推出100件高频事项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33.事项内容:推进“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推出107项“全省通办”事项。实现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等74项事项“跨省通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34.事项内容:社保卡“一卡通”新增10个“打包办”服务事项。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5.事项内容:开展老旧场所消防风险隐患排查,完成240家老旧场所整治;建设应急救援站8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
36.事项内容:深入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对全市排查出的7006件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年内化解率达到90%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信访局
37.事项内容: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全市共计1511家物业小区,收费公示率达到100%。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38.事项内容: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推动医疗联合体内检查结果互认。解决毓璜顶医院停车难问题,升级智慧停车系统,进一步提升车位周转率。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39.事项内容:全市改造老旧小区137个,涉及居民9.5万户。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0.事项内容:解决群众回迁房回迁安置问题,已超出协议约定安置时间的28个项目、8561户,计划三年完成,年内完成11个项目、3452户。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50个重点民生事项
1.事项内容:出台《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犬只饲养、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有效解决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犬只随地便溺等问题,维护良好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2.事项内容: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烟台市长租房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长租房发展相关政策体系,逐步实现“租购同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事项内容:出台《烟台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深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改革,推进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监测防控救治体系。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4.事项内容:出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加快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牵头部门:市医保局
5.事项内容:开展“搭建一个红色资源库,建设十个红色基因烟台特色村,培育百个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先进典型,帮扶千个革命老区重点户,培育万名烟台革命老区发展建设带头人”的“一十百千万”主题实践活动,助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6.事项内容:年内完成200家VOCs企业治理任务,有效提升全市VOCs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减少异味噪声扰民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7.事项内容:对全市467条河流开展“河湖垃圾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解决群众关注的河湖问题,持续改善河道面貌。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8.事项内容:对全市10个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整治。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9.事项内容:制定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于4月2日发布公告组织实施,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畅通举报信箱和网上举报平台,及时发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确保信访回复率和案件办结率均达到100%。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10.事项内容:将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9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左右。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11.事项内容:建成27个集日间照料、康复训练、辅助性就业等于一体的“如康家园”。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残联
12.事项内容:“关爱儿童之家”项目通过开展实践性、赋能性相关活动,提高孩子们表达沟通、心理承受和社会适应等相关能力,助力其健康成长。实施“牵手·筑梦”慈善助学项目,帮助烟台户籍的78名中小学困境学生完成学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13.事项内容:深化“希望小屋”困境儿童关爱项目,完成我市残疾人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孤儿、事实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低保家庭儿童摸排,对达成意向参与“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的家庭,实现全覆盖,年内力争建设小屋不少于200个。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团市委
14.事项内容:健全完善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按照2021年省定6500元监测线,及时发现可能返贫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开展针对性帮扶,坚决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扶贫办
15.事项内容:支持“20100”重点帮扶镇村乡村振兴。筛选确定20个重点帮扶镇、100个重点帮扶村作为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域,制定出台资金、产业、人才等帮扶政策。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扶贫办
16.事项内容:开展“把党的关爱送到老兵心中”主题慰问,组织走访慰问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党员、退役军人老党员,全市计划走访人数3530人。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局
17.事项内容:关心关爱英烈遗属,分类制定走访慰问、荣誉褒奖、困难帮扶等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完善军人军属家庭困难帮扶台账和关爱机制。持续推进“为烈士寻找亲人”活动,通过媒体把安葬在我市的难以联系到亲属的烈士信息向全社会公布,鼓励烈士遗属通过“烈士寻亲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寻找亲人。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局
18.事项内容:开展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8万人次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事项内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全市抽查100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每年至少对50名民办教育管理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能力提高培训,在全市组织校外培训机构明察暗访,对“双随机”公开执法检查及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按照法定职权依法处理,对查处的违法办学行为进行处罚通报。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20.事项内容: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启动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班)和幼儿园(班)建设,新增1所特殊教育学校,累计建成11所;遴选确定2个随班就读示范区、20所随班就读示范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21.事项内容: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120套。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22.事项内容:80%以上县级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50%以上医院达到三级乙等医院服务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23.事项内容:新增10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省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达到30个。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24.事项内容:按照省政府部署,提高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5.事项内容:建设改造农村敬老院3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9处,为失智老年人发放防走失定位手环2000个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26.事项内容:贯彻落实上级出台的《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全年打造“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各业态经营单位1000家。督导餐饮企业严格落实购入和使用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进台账。打造“放心网店”,全市无涉嫌违法线索的“放心网店”比例超过90%,达到2.34万家。组织各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异地飞行检查200家。开展“放心消费进万企”活动,建立200家接诉即办联络站,打造放心舒心商场、餐馆、酒店、药店各100家的“四百工程”。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27.事项内容:针对全市140多个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建立了监管台账,按照网格化要求,100%纳入监管范围,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28.事项内容: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提升餐饮安全水平。全年计划对全市共计380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整治排查,排查覆盖率100%。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29.事项内容:制定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创建标准,6月中下旬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计划创建数量达到150家以上;在各区市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抽调药品GSP检查员开展药品零售飞行检查,计划检查200家以上,占比5%,提升药品经营管理水平。组织第三方暗查暗访800家药品零售企业。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30.事项内容:棚户区改造新开工0.6万套。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竣工交付进度,对列入2019年及以前年度计划的项目,年底前竣工交付率达到70%,2021年新增管廊廊体3.1公里。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1.事项内容:新建城市绿道50公里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32.事项内容:完成城乡房屋排查和农村经营性用房整治工作,对评估或鉴定为C、D级的危险房屋,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并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3.事项内容:加强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年底实施规范升级的区市占比达到90%。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4.事项内容:推动清洁取暖向非通道城市延伸,非通道城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取暖率达到40%。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5.事项内容:完成1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5平方公里。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36.事项内容:完成130个村供水提质工程,重点改善供水水质、改造村级老旧管网和配套计量设施。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37.事项内容:加快推进老岚水库工程建设,2021年完成导流明渠、主河床一期截流;完成重力坝坝体砼浇筑30%。2021年10月底前安置房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淹没区土地征收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38.事项内容:组织开展庆祝建党百年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协调开展永远跟党走新时代宣讲、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城市创建志愿者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文明办
39.事项内容:组织各级各类戏曲演出团体深入农村基层,戏曲进乡村(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70%。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40.事项内容:开展系列文旅惠民消费活动,组织150家以上企业参与,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300万元。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牵头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41.事项内容:举办建党100周年主题“五个百场”系列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力引领力。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牵头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42.事项内容:承办第十二届山东省文化艺术节新剧目创作展演和闭幕式,举办第三届烟台市民文化节,推出10000场文化主题活动,放映农村公益电影7万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43.事项内容: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打造15个省级景区化村庄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省级精品文化旅游小镇。依托17家革命纪念馆,开展“革命场馆特色展陈推介活动”。推出12处红色研学基地,推广10条红色研学旅游精品路线。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44.事项内容:组织开展“5.23到人民中去”文艺志愿服务主题系列活动和“文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30场次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文联
45.事项内容:推动全市13个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46.事项内容:以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构建以“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为四梁八柱的立体防控格局,建设“烟台治安防控实战应用平台”,完成建设并运行22个街面警务工作站,争取进入全国50个示范城市序列。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47.事项内容:4月1日至6月15日,组织开展枪爆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整治、治安乱点整治系列专项行动,开展社会治安隐患“清场”攻坚,全面推动问题短板整改完善、风险隐患收口清零、难点顽疾攻坚突破。6月16日至6月30日,全警全力、分兵把口,强化各类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全方位源头稳控,强化重点物品、重点部位全时段管控,全方位压实属地管控责任。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48.事项内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导各区市排查未整改的1973处问题隐患、市直有关部门排查未整改的391处问题隐患实现“清零”目标。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49.事项内容: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全市网格员配备率、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配备率达到100%。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
50.事项内容: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非煤矿山领域国家、省、市检查回头看进行督导,完成47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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