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9 08:47:50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3月2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宋久明)近日,烟台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的通知》,干部荣誉退休制度主要包括七项内容。
干部退休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专人或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人进行个别谈话,肯定贡献、表达敬意、征求意见、了解思想,引导干部及时调整心态、转换角色,确保退休前后思想稳定。
干部退休文件批复后的当月或次月,由单位举办荣退仪式。灵活采取专题座谈会、介绍退休干部成长历程、离别赠言感言、重温入党誓词、颁发退休证书、结合工会有关政策赠送纪念品等多种形式,肯定和褒奖退休干部爱岗敬业、担当奉献的精神,鼓励广大在职干部学习他们的精神品格,不断凝聚为党的事业担当奉献的合力。
单位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作)部门为退休干部专题讲解各项退休政策待遇,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规定要求,并协助办理退休手续,做好退休后的管理衔接工作。定期征求退休干部对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实现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精准化、规范化。
单位要组织当年退休、未参加单位集中体检的干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全面了解健康状况,做到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
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过政治生日、党性体检、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专题党性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各级关于退休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等有关规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持原则底线,守住操守晚节。
王惠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