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7 14:36:08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4月17日讯(通讯员 彭少莉 闫学谦)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公布全省第二批“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工作的通知。经烟台市局组织申报、省厅研究筛选,招远市交通运输局被确定为41个全省第二批“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之一。
2023年1月,招远市荣获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招远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响应“诚信招远”建设,多措并举采取信用承诺模式助力信用建设新格局。为营造诚实守信的交通建设环境,构建全方位的信用监管体系,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行“质量信誉考核+信用承诺+清单管理”模式,将公交客运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出租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纳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范围,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等级达到A级的企业在办理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换发、补发、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继续教育确认等过程中,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的便利服务措施,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成本,使全市341家企业、5000名从业人员享受了更加便捷的服务。同时,指导企业信用修复,通过组织工作人员上门走访、1对1线下指导等形式,及时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督促企业重塑社会信用,促使企业诚信经营。
下一步,招远市交通运输局将坚持拓展信用惠民便企服务,创新开展“信易+”创新应用,在交通运输领域为守信企业和个人提供优惠便利,促进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同时,招远市交通运输局将深化拓展“信用交通县(区、市)”建设成效,总结推广信用交通建设良好经验,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创建一流行业营商环境和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提供信用支撑。
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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