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6 09:18:10
来源:水母网
咨询:我是烟台参保职工,家庭成员是否可以共享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答复:不可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仅限本人享受,家庭成员或亲属间不得互相借用或冒用。凡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咨询:我父亲是烟台退休职工,已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评定,请问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经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人员,发生符合规定的基础护理费用(含参保职工在享受医疗专护待遇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资金和保障对象按比例分担,个人负担10%,长期护理保险资金负担90%。日常照护费用以“照护服务包”的形式予以保障,个人不负担照护费用。
咨询:我是一名孕妇,请问烟台参保女职工的产前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复:可以。职工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1000元/次/人,住院分娩费结算时合并支付。分娩前发生的未纳入生育保险结算范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可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
咨询:之前未在烟台市缴纳过职工医保,今年第一次在烟台缴纳职工保险,医保待遇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
答复:在我市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是指在我市既往无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记录的人员。
咨询:我的医保码支付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复:(1)参保人本人在医保码设备屏幕上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方式修改密码。
(2)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重置密码。
(3)全市各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密码重置。
张孙小娱 衣宝萱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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