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4 09:06:28
来源:水母网
咨询: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复: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后住院每次按100元执行。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入、出院时间不在同一年度的,以入院时间计算。
咨询: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
(1)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90%比例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住院的按7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2)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90%比例支付,二级医院按72%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咨询: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复:我市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18万元,二档缴费及各类在校大学生、未成年居民为22万元。
咨询:烟台市户籍,现居国外,能否缴纳烟台市居民医保?
答复:可以缴纳烟台市居民医保,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等)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或者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登记后,通过税务渠道缴纳居民医保费。
张孙小娱 衣宝萱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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