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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咨询台|女性参保居民生育时是否享受生育补助?

2026-05-26 09:15:55

来源:水母网   张孙小娱 衣宝萱



咨询:什么是居民“两病”政策?

答复:“两病”患者的门诊保障管理标准以医学诊断标准为依据。符合“两病”准入标准的参保居民,需提供明确的一级及以上医院规范的门诊病历原件或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在“两病”政策实施前已经医疗机构确诊的,可提供既往诊断明确的门诊病历原件或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进行申请。符合政策规定的“两病”患者提交有效资料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其办理建档、管理手续。

自2024年10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费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高血压患者为600元,糖尿病患者(含使用胰岛素)为600元,同时有“两病”的患者为1000元。“两病”患者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药品费用即时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药品费用。

咨询: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中断参保的,续保后是否继续享受待遇?

答复:女职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未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津贴暂停发放,单位正常缴费后继续发放。

咨询:女性参保居民生育时是否享受生育补助?

答复:参保居民中符合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按孩次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一孩1000元、二孩1500元、三孩3000元。

咨询:烟台市缴纳的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和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待遇是一样的吗?区别在哪里?

答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门诊、住院等待遇完全一致,均享受职工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政策,报销方面无任何差异。区别仅在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医保不建立个人账户,无资金划入;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咨询:办理医保转移过程中缴费中断,是否影响转移进度?

答复:参保人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转入时在烟台必须是在职参保状态,转移过程中不能中断登记,否则影响转移业务的办理。

咨询:烟台职工异地生育费用没有报销,请问如何报销?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呢?

答复: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可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办事-异地生育待遇申领,线上申请报销。受条件限制无法网上自助办理的,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审核报销。报销时需提供发票原件、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业务专章)、费用明细清单、银行卡复印件,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须提供结婚证及无工作个人承诺书1份,代办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申报异地生育医疗费的需提供发票原件、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加盖医疗机构业务专章)。

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生育医疗费或异地流产费用审核报销后,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将按月拨付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内。

张孙小娱 衣宝萱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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