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2 09:08:29
来源:水母网
烟台首次获批口虾蛄专项捕捞
可惜200个指标只有78艘渔船申请并获批
水母网讯(YMG全媒体记者 姜晓 通讯员 周可明)5月1日12时,为期4个月的海洋伏季休渔期正式开启。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部分地区的渔港码头少了些许“收帆”的落寞,多了几分忙碌的热闹——在莱州、龙口、蓬莱等地的部分渔港,几十艘获得专项许可的刺网渔船正紧锣密鼓地做着出海准备。他们即将执行一项“特殊任务”:在渤海湾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口虾蛄(俗称“爬虾”)专项捕捞作业。
“这是山东省首次获批在渤海海域开展口虾蛄资源专项捕捞,对烟台渔民来说,是破天荒的,头一遭。”烟台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赵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语气中透着几分兴奋,也带着沉甸甸的责任。
5月上旬,正是爬虾最肥美的时节。往年这个时候,山东渔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河北、辽宁、天津等地的渔民在渤海湾捕捞爬虾,自己却守着休渔制度“干瞪眼”。“以前休渔期间咱们山东的渔民不能捕捞爬虾,但河北、辽宁、天津的渔民却可以捕捞,比我们多捞半个月。”赵威回忆道,话语间不无感慨。
这种“同海不同策”的局面,在今年迎来了历史性突破。为倡导生态休渔、民生休渔,避免生长周期短的渔业资源浪费,农业农村部批准了山东省开展口虾蛄专项资源捕捞活动。这既是山东省首次申报在渤海海域开展口虾蛄资源专项捕捞,也是烟台渔民首次在伏季休渔期合法捕捞这一“渤海珍味”。
根据规定,通过依规申报、资格审查并获得专项捕捞许可的刺网渔船,可于5月1日12时至5月15日12时,在规定的渤海区域、使用规定的刺网渔具开展口虾蛄专项捕捞作业。与此同时,按照规定在兼捕范围内的鲅鱼等新鲜渔获物也可一并上市交易。
“这样一来,广大市民在休渔期间也能吃到鲜活的口虾蛄,渔民的收入增加了,市民的‘菜篮子’也更丰富了。”赵威表示。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专项捕捞政策虽好,但落地过程却并非一帆风顺。烟台市今年共获得200个口虾蛄专项捕捞指标,涵盖莱州、龙口、蓬莱等主要涉渔县市区。然而,由于这是政策实施第一年,不少渔民心里“没底”,持观望态度者居多。
“很多渔民不大敢干,想观察一年,看看政策到底怎么执行、市场反应如何,明年再视情况而定。”赵威坦言。最终,全市仅有78艘渔船申请并获得了专项捕捞资格,申请率不足一半。
在莱州湾畔的一处渔港,刚刚获得专项捕捞许可的“船老大”盛军一边整理渔网一边告诉记者:“干了20多年渔业,头一回在休渔期还能合法出海捞爬虾。虽然心里也有点打鼓,但这是个好政策,咱不能错过。只要规规矩矩按许可证作业,就不怕。”
而那些选择观望的渔民,也有自己的考量。“怕麻烦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想看看这半个月到底能有多少收成,值不值得明年申报。”一位没有申请的渔民说。
对此,渔政部门表示理解,同时也呼吁符合条件的渔民积极申报。“专项捕捞是农业农村部批准的合法作业,只要严格按照许可的时间、海域、渔具作业就合规。我们也会在海上加强巡查,既保障合法捕捞渔船的作业秩序,也严防超范围、超时限捕捞行为。”烟台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渔政执法科科长周可明告诉记者。
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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