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2 10:01:35
来源:水母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为农村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专章部署,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战略任务和政策举措。农村作为自然生态系统与人类生产生活的交会地带,其发展质量直接关系到生态安全与粮食安全。传统农村发展模式中存在的“重开发轻保护”倾向,导致耕地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制约了可持续发展。基于此,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下的农村发展路径,对于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有重要意义。
内在契合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突破了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的二元对立,强调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实现二者的辩证统一。这一理念与农村发展存在三重内在契合。
其一,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决定农村发展必须尊重自然边界。农村生态系统由耕地、林地、水域等要素构成有机整体,各要素间存在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的内在关联。农村发展若突破生态承载阈值,如过度抽取地下水灌溉、超量使用化肥农药等,会引发连锁式生态失衡,最终反噬农业生产本身。因此,农村发展必须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为前提,构建“开发—补偿”的动态平衡机制。
其二,农业生产的生态属性要求发展模式的生态化转型。农业本质上是人类参与自然物质循环的生产活动,传统精耕细作模式中“轮作休耕”“用养结合”等智慧,体现了人们对自然规律的顺应。现代农村发展需延续这一逻辑,通过生态农业技术减少外部物质输入,推动农业生产与生态涵养的功能融合,实现生产、生态双提升。
其三,农民主体的双重身份要求利益与责任的统一。农民既是农村生产的实践者,也是生态保护的直接参与者,其行为选择直接影响人与自然关系的走向。只有建立生态保护与经济收益的联动机制,让农民从生态保护中获得切实回报,才能将外部约束转化为内在自觉,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现实困境
尽管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发展中仍存在三类较为突出的人与自然矛盾。
一是生态保护与粮食安全的协同难题。保障粮食安全需要稳定的耕地质量与产能,但若单纯追求产量而忽视生态成本,会导致土壤有机质下降、面源污染加剧等问题。部分地区为提高单产长期连作,造成土壤养分流失;过量使用化肥农药虽能实现短期增产,却破坏了农田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造成农田生态系统的不断恶化。
二是产业升级与生态约束的适配矛盾。在农村产业多元化过程中,部分地区存在“生态产业化”表面化倾向。如乡村旅游开发中过度硬化地面、侵占绿地,导致生态景观人工化;特色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环保设施使用成本高、利用率不足,造成二次污染;产业发展未建立生态准入标准,将“生态”作为营销噱头而非发展底线。
三是治理体系与生态治理的适配落差。农村生态治理存在“重行政干预轻内生治理”的倾向,一些生态项目往往因脱离农村实际而效果有限,如河流污染治理因跨村域协调不畅而进展缓慢等。基层治理中缺乏针对生态问题的协商机制,导致生态保护难以形成长效合力。
路径构建
基于上述分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下的农村发展路径需从三个维度实现系统性重构。
(一)构建生态优先的农业生产体系。以生态农业技术创新为核心,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在生产环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减少化学投入品使用;在耕作制度上,恢复轮作休耕、间作套种等模式,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在资源利用方面,建立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系统,通过秸秆还田、畜禽粪污资源化等技术,实现“废弃物—资源”的转化。同时,完善生态农产品认证体系,通过差异化定价体现生态价值,引导生产端的生态化选择。
(二)培育生态友好的产业发展模式
建立农村产业的生态准入与退出机制,明确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定位:生态保护区重点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低干扰产业;农业主产区聚焦农产品精深加工的绿色转型,严格环保标准;城乡接合部控制工业项目准入,发展电商物流等低碳服务业等。通过产业布局与生态承载力的空间匹配,避免“一刀切”式的产业限制,实现分区管控、分类发展。
(三)完善多元协同的生态治理机制
构建“政府引导—村社主导—农民参与—企业助力”的四层治理体系。政府层面负责制定生态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与基础设施投入;村社层面通过村规民约将生态要求转化为具体规范,发挥熟人社会的监督作用;农民层面建立生态积分、碳汇交易等利益联结机制,将生态保护行为量化为经济激励;企业层面以项目合作、技术输出等方式参与,如投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开发生态农业产业链等,反哺乡村生态保护。同时,推动生态治理与乡村治理的融合,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纳入生态影响评估,让生态意识贯穿农村治理全流程,形成多方联动、互利共赢的治理闭环。
总之,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农村发展,不是对发展的约束,而是对发展质量的提升。这一路径的核心,是将生态逻辑贯穿农村发展全过程,通过生产体系、产业模式与治理机制的协同变革,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农村发展唯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才能突破资源环境约束,为乡村振兴注入可持续的内生动力,最终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有机统一。
(作者单位:中共龙口市委党校)
编辑:王雪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