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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咨询台|职工普通门诊哪些费用纳入结算范围?

2025-01-16 09:22:57

来源:水母网   张孙小娱 衣宝萱



咨询:烟台的小学生,自己不小心把腿摔伤了,在医院的门诊检查,能报销吗?

答复:参保未成年居民(包括各类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超过6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一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

咨询:我们家孩子患有肺动脉瓣狭窄,在烟台免费做手术的话,需要什么条件?

答复:按照《关于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儿童患急性白血病等三类疾病实行全额保障的通知》规定: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满14周岁(含14周岁)的儿童,患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的在我市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医疗费在限额以内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共同承担,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定点救治医院承担。定点救治医院是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莱阳中心医院、九七零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业达医院。

咨询:职工普通门诊哪些费用纳入结算范围?

答复: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只要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目录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点击-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查询-医保目录查询或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公共服务-个人服务-服务目录-医保目录)相关规定的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职工普通门诊结算。

咨询:职工住院的起付线标准是多少?

答复:自2024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后住院不再设置起付线。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

咨询:这段时间我经常感冒,到药店拿药吃,前后花了好几百元,听说现在去医院拿感冒药或者化验血也能报销了,具体是如何报销的?

答复: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元、400元、6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0%、70%、60%,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5000元、6000元。在我市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即时结算,本人只要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即可。

张孙小娱 衣宝萱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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