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开出新年首张旅游罚单 旅游组织人不具备经营旅行社资质被处罚
2025-01-14 10:34:12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月14日讯 (通讯员 王鑫 林学利 YMG全媒体记者 赵巍巍)近日,栖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市民反映的一起涉嫌旅游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有效规范和维护了全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经了解,根据市民反映外出组团旅游期间“吃住行”不合理问题,栖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迅速对旅游组织人进行了调查,并积极争取烟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持,与莱山区、芝罘区文旅执法部门跨区域密切协作,进行了多次调查取证。通过调查取证发现,该旅游组织人并不具备经营旅行社资质,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对旅游组织人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罚没款一万余元上缴国库,该案于1月2日结案。
当前,随着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文化旅游需求不断提升,外出“组团”“抱团”旅游成为休闲娱乐的一种新方式。在外出旅游行程中,与组团社、地接社签订旅游行程合同、旅游保险等成为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临近春节,栖霞市文旅部门呼吁外出的广大游客,要走正规旅游流程,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张秀秀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