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3 09:53:50
来源:水母网
咨询:烟台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政策是怎样的?如何报销?
答复: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因多发病、常见病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甲类药品、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基层医疗服务必需的医疗费用。自2024年10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产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5%,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200元,二档缴费为350元。
咨询:烟台市居民“高血压、糖尿病”待遇保障标准是多少?如何报销?
答复:自2024年10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产生的符合规定的药费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年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患者为600元,糖尿病患者(含使用胰岛素)为6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患者为1000元。“两病”患者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药品费用即时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药品费用即可。
咨询:已办理糖尿病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居民,是否还可以申请糖尿病普通门诊保障?
答复: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只能享受1种糖尿病的门诊保障待遇。放弃享受糖尿病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居民,可以申请享受糖尿病普通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咨询:如何办理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改签?
答复:参保居民享受普通门诊待遇须签约一个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满12个月的,符合条件的可自愿变更到新的定点医疗机构。详细可咨询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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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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