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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区王寿明肉店经营不合格食品被处罚

2023-11-29 15:24:32

来源:水母网   通讯员 刘颖新



水母网11月29日讯 (通讯员 刘颖新)近日,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管局对牟平区王寿明肉店销售的姜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另查,当事人购进销售上述姜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2、罚款5000元。

本案所反应的问题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办案人员通过与当事人的及时沟通,找到问题所在,又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在事实证据、法律规定面前,当事人承认存在的问题并能积极改正。通过此案,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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