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9 08:39:17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6月8日讯(通讯员 王秀山 记者 李洪涛)近日,为切实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质量,招远市齐山镇以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共治责任”为抓手,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检查,严把进货查验关,确保各类食品进货渠道合法,证票齐全。强化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让专业的人管专业的事,加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抽查考核;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检,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针对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学校食堂等重点部位开展质量追溯建设。
落实监管部门管理责任
强化生产经营者“亮证经营”制度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持有食品从业健康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点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规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摊点生产加工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食品批发、贮存和销售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经营来源不明、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餐饮、食堂原材料采购、使用行为,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全镇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家,经营单位68家,学校及托幼、养老机构7家,餐饮服务单位40家,食品摊点100余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122份,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落实。
落实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责任
发挥基层协管员科普宣传作用。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共治能力。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诚信意识及消费者法律保护意识。支持和鼓励社会公众、学生、家长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举报,着力构建起政府、企业、群众三位一体食品安全共治环境。
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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