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7 13:26:36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5月2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辛青)“终于见到您了,为我们的案子费心了,感谢莱州法院,感谢您!”5月18日上午,77岁的申请执行人安某某不远千里从江苏赶到莱州,见到案件承办人宋长春后非常激动。“这么多年了,我们一家终于拿到这笔钱了。”
安某某的儿子安某建是一名货车司机。2013年9月的一天晚上,安某建开着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去送货,沿306省道行驶时,与对行的王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后又与姜某停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碰撞,安某建当场死亡。经莱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姜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后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安某建的母亲、妻子、儿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姜某一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已赔偿13万余元。王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未年检、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该车辆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朱某某所有,法院判决王某、朱某某赔偿安某建的母亲、妻子、儿女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朱某某迟迟不履行义务。2017年,安某建的家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宋长春用尽一切执行手段,但案件却始终没有任何进展。2021年5月的一天,执行员宋长春掌握了被执行人朱某某正在菏泽某地的线索,他与另一名执行干警带着拘留手续连夜赶到菏泽。见到了朱某某与王某后,宋长春又继续做被执行人工作。最终,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二人凑齐14万元,交上了剩余的执行款。
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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