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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热线|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

2024-07-31 09:00:08

来源: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



水母网7月3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7月30日8:00至8:30,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嘉宾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6251234解答市民提问。

刘女士来电:与单位之前签订了6年劳动合同,今年单位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任何补偿都没有。

党支部书记、院长曲黎辉:如果用人单位因单位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工资基数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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