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查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维护保养电梯案
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对烟台市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维护保养电梯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居民小区进行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烟台市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维保电梯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如实填写维保记录,在半月维保周期内没有进行维保工作,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烟台市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维护保养电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电梯维保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该电梯维保单位处以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种,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较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落实技术服务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将电梯维保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编辑:王惠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