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30 09:13:20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8月15日(记者 樊依)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这个纪念日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治保障,是司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重要历史使命。
烟台作为沿海城市,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生态平衡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每年的4月到6月是多数海洋生物的繁殖期,随着近几年的过度捕捞,导致海洋生物繁殖受到影响,海洋生态平衡遭到破坏,这也是为什么近几年来要规定休渔期的重要原因。但即使明令禁止,依然有人为了经济利益非法捕捞水产品。
近几年,芝罘区法院受理了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益诉讼起诉人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参与了相关案件审理。
其中一起案件中,被告人丁某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定置串联倒须笼(俗称“地笼”),在烟台市芝罘岛和崆峒岛之间海域非法捕捞,准备出售捕捞的水产品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查扣巴蛸、海螺、海参等共计66.8千克,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上述查扣的海产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649元。
2022年3月18日,被告人丁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且要支付渔业资源修复费用人民币1648.8元及在市级以上媒体报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这一案件的妥善处理,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而且也对社会公众起到了一定警示作用。
今后,芝罘区法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从源头预防生态纠纷发生,注重审判职能作用延伸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不断提升生态司法工作现代化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樊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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