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1 10:40:23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6月1日讯(通讯员 张厚龙)为确保蓬莱区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区政府的安排,日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烟台市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烟台市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部门,就6月5日至6月16日中高考准备和考试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通告强调,中高考准备和考试期间,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停止出具夜间建筑连续施工作业证明,相关企业停止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手续。其间,所有在建工程(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施工噪音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8时,严禁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同时,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10日全天)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4日至16日全天),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施工作业。
通告要求,禁止在城区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分贝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等活动。
通告指出,禁止餐饮及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禁止使用伴唱机、乐器进行露天娱乐、室内娱乐、集会或从事其他活动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行为;严格控制城区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污染。考试期间,禁止大货车、农用运输车辆、拖拉机进入中高考考点周边路段;加强市容秩序管理,禁止在考点周边沿街叫卖、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中高考期间,各噪声监管职能部门,将依法对居民区及考点周边各类噪声源实行重点监控,加大对建筑施工、商业经营活动以及工业企业噪声的监督检查力度,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各噪声监管职能部门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违法行为举报和监督电话: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 5642810
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 110
烟台市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5642783
烟台市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707188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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