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8 09:23:13
来源:水母网
咨询:居民普通门诊定点机构如何选择?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复:参保居民最多可选择2家普通门诊定点机构。在原签约1家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可根据就医需求再选择1所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选定后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再变更。
(1)个人线上办理。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烟台医保”微信小程序中的“居民普通门诊签约备案”和“居民普通门诊签约变更”功能,线上办理签约备案或变更签约定点。
(2)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山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普通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管理”为参保居民办理签约、变更、撤销普通门诊定点。
(3)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定点机构通过基层医保服务平台“普通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管理”为参保居民办理签约、变更、撤销普通门诊定点。
咨询:如何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
答复:(1)现场办理: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可以持本人名下银行账户到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死亡参保人员由家属先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死亡减员后,再持代办人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死亡参保人名下银行账户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可以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办事”-“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本人名下银行账户办理。
咨询:2026年度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复: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在职职工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00元、6000元。职工普通门诊定点零售药店参照一级医院政策执行。 张孙小娱 衣宝萱
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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