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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咨询台|如何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

2026-04-15 09:01:14

来源:水母网  



咨询:居民普通门诊定点如何选择?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复:参保居民最多可选择2家普通门诊定点机构。在原签约1家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可根据就医需求再选择1所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选定后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再变更。

(1)个人线上办理。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烟台医保”微信小程序中的“居民普通门诊签约备案”和“居民普通门诊签约变更”功能,线上办理签约备案或变更签约定点。

(2)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各区市经办机构通过山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普通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管理”为参保居民办理签约、变更、撤销普通门诊定点。

(3)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基层医保服务平台“普通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管理”为参保居民办理签约、变更、撤销普通门诊定点。

咨询: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和中断参保登记?

答复: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办事-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中断登记”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或中断参保登记业务,也可通过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的业务窗口办理。

咨询:如何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

答复:参保人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可通过转出地或转入地网办、掌办途径以及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直接提交申请;转出地或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受理转移申请后,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完成转移接续业务数据交互。

咨询:我是烟台在职职工,我的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给家里人使用吗?

答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余额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给家人使用,但统筹基金不能共济使用。参保职工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这些近亲属使用,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近亲属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请注意:家庭共济的是职工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而非统筹基金。

咨询:参保人员住院就医结算流程是什么?

答复: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任选其中一种皆可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出院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咨询:职工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时是否需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约?

答复:不需要。参保人首次就诊时由医保信息系统自动签约,当签约的定点医药机构无法满足诊疗需求时,可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无需另行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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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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