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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咨询台|新生儿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2026-03-10 09:04:55

来源:水母网   张孙小娱 衣宝萱



咨询:新生儿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答复:新生儿亲属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在生育定点医院医保窗口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未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可在办理户籍登记后由亲属携带户口本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镇街党群服务中心(或人社所)或区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凭户籍信息办理参保登记。

咨询:我是烟台在职职工,请问在烟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复: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不再设置起付标准。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执行一次起付标准。烟台市定点中医医疗机构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较综合医疗机构降低20%。

咨询:我是烟台参保职工,请问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纳入医保报销,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三级医院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分段累进制报销计算时,累进费用为本年度参保职工已结算的历次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单独支付病种保障药费中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累计医疗费用。

张孙小娱 衣宝萱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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