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0 09:24:18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1月2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11月18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省级层面打破了长期以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间的制度壁垒,山东学生可在普通高中和中职之间相互转学,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自主自愿、双向流动、学分互认
该《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全日制普通高中(以下简称“高中”)和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的在籍学生。学生互转坚持“自主自愿、双向流动、学分互认”的原则,将建立工作成效评估、参与学校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保障学生发展权益。
《办法》要求,各市结合实际,确定一定数量的高中和中职作为互转学校,可实行“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结对。互转原则上在县域内进行,不具备互转条件的县域,可在市域内统筹安排结对学校,不得跨市域进行。同时,互转学校可采取中考联合招生、共同培养的方式划定互转学生范围,也可面向学校所有学生开展互转。互转实施方案须明确学生互转前后学习地点、学籍所在校、培养方案以及转学具体条件等。相关要求须与中考政策同步发布。
转学后不适应可申请转回原学校
那么,学生何时可选择在高中和中职间互转?《办法》明确,中职转高中可安排在高一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进行;高中转中职可安排在高一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末和高二第一学期末进行,每名学生转学次数各市自行确定。转学后不适应的学生可申请转回原学校。
从流程上来看,转学按照学校发布互转通知、学生自愿申请、转入学校考核、拟定转入(出)名单并公示、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完成学籍变动等基本步骤进行。转入学校将面向申请学生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可以以学生中考成绩、转学前各学期考试成绩以及单独组织的互转文化课和技能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等为组成部分,也可根据实际确定其他具体考核内容。互转考核通过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编入相应的年级、班级(或专业)学习,并建立相应学籍。严格落实“人籍一致”要求,学生互转后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转学一般转入对等年级,与同届学生同时毕业
值得一提的是,转学一般转入对等年级,与同届学生同时毕业。高中学生转入中职只能转入三年制中职,不得转入五年制和“3+4”贯通培养的中职段。高中学生转入中职后,需达到中职教育毕业标准,方可获得中职毕业证书。中职学生转入高中后,需达到普通高中教育毕业标准,方可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转学后按照转入学校学生身份性质参加相应的高考报名。
在该《办法》发布后,山东省教育厅邀请了专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学校校长进行了解读。其中,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国情调查中心主任张志勇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社会对职普融通的需求愈发强烈。山东省此次出台《办法》,是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教学改革、育人模式创新的重要举措,从省级层面打破了长期以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间的制度壁垒,有效促进两类教育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高中阶段整体办学活力,十分及时和必要。济南旅游学校党委书记刘波在解读时表示,《办法》对互转的适用范围、时间节点、条件标准和操作流程作出了符合教学规律的精细设计,既赋予了学生选择权,又最大限度保证学生互转后学习的连贯性,确保互转平稳有序,政策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同时也为转学后不适应的学生留出了“可申请转回原学校”的回旋空间,对学生倾注了满满的关怀关爱。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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