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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融入法治社会建设

2025-03-24 09:19:57

来源:水母网   苗晓菲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充分融入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文化滋养与理论支撑,是当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我国古代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实践的综合体现,其中涵盖了“礼法结合”“明德慎罚”“明刑弼教”“以和为贵”等重要理念,为当代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礼法结合”强调法律与道德的渗透融合。“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突出道德指引和感召教化,这些理念在当今社会治理中有着重要意义。法治社会建设离不开道德的支撑和滋养。道德倡导诚信、友善、仁爱等价值,通过内心的价值认同,引导人们自觉遵守社会规范。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应当更加注重道德建设,让人们在法律之外形成自律意识,从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形成和谐的社会风尚。

“明刑弼教”是我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另一大特点,即法律不仅具有惩罚作用,同时也承担着教育和引导社会成员的功能。例如,《唐律疏议》强调“刑者,所以禁暴止恶,亦所以劝善也”,就反映了法律的双重功能。此理念在当代社会仍然适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在严厉打击的同时,还应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让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中华传统法律文化还强调“以和为贵”“无讼”等观念,倡导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减少诉讼对抗。《大清律例》规定,官员审理案件时应尽量促成双方和解,而不是直接判决。这种理念与当代法治社会所倡导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相契合。将传统调解机制与当代司法制度相结合,不仅可以减轻司法压力,降低诉讼成本,还能更好地维护人际关系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仁爱”“民本”思想,主张以人为本,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如《尚书》中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强调法律要以民众利益为出发点。这些思想与当代法治社会所追求的以人为本、公平、人权等价值理念高度一致。法律不应只是冷冰冰的条文,而应充满人文关怀,将这些理念融入法治社会建设,能够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进而增强对法治的认同感。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它不仅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法律实践的智慧结晶,更是当代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深厚根基。在新时代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深入挖掘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髓,将其与当代法治理念相结合,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第一,加强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宣传教育,增强文化认同。一是校园教育普及,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纳入课程体系。在中小学阶段,通过道德与法治课程、历史课程等,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学生传授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知识和价值观念,培养学生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兴趣和初步认知;在高等教育阶段,设置专门的传统法律文化课程,较为系统地讲解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涵、发展历程、特色及当代价值,鼓励学生进行学术研究和思考,培养具有深厚法律文化底蕴的专业人才。二是社会宣传创新,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宣传推广。利用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场所,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展览、讲座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开设法律文化专栏,制作专题节目,以生动形象的方式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知识,编写出版通俗易懂的法律文化读物、漫画书等,提高公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第二,完善法律制度,注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一是遵循价值引领原则。在法律规范制定过程中,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所蕴含的公平、道德、秩序等价值观念作为立法指导原则。如在制定社会信用相关法律时,可以借鉴传统法律文化中对诚信的重视,明确信用主体的权利义务和失信行为的法律责任。二是实现要素融入。深入挖掘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具体制度和规范,对其中符合当代法治社会建设需求的内容进行适当转化和吸收。如传统法律文化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朴素观念,以及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等,可以融入当代环境立法中。

第三,深化社会治理,推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当代社会治理强调依法治理,但单纯依靠法律条文并不能完全解决现实矛盾和问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结合”理念可为社会治理提供有益借鉴。一是规范乡规民约和社区公约。结合当地传统文化,对乡规民约、社区公约进行规范化指导,使其更好地体现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但要注意,融入传统法律文化元素的民约公约不能与国家法律相冲突。二是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参与传统法律文化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融合工作。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开展文化活动、法律援助、社区服务等形式,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促进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总而言之,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充分融入法治社会建设中,既是对历史文化的弘扬与传承,也是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时代需要。通过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引领作用,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法治社会实践,将有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的深度融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党校)

(本文为烟台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2024-SZQH-017阶段性研究成果)

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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