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0 09:30:36
来源:水母网
咨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已经办理退休,医疗保险还没有缴满年限,如何才能继续享受职工医疗待遇?
答复: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从以下两种方式中自主选择享受职工医保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待遇:
①选择一次性缴费。参保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一年内按缴费时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7%的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的,自退休次月起计发个人账户金、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支付;超过一年的,自缴费到账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②选择继续以在职职工身份按月缴费至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期间按规定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
咨询:在外地已经办理了医疗保险退休,是否可以将关系转移到烟台?
答复:根据国家医保关系转移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终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已在外地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的人员无法跨统筹地区就业,不能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入。外地退休人员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异地就医相关政策。
咨询: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和中断参保登记?
答复: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办事-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中断登记”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或中断参保登记业务。也可通过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的业务窗口办理。
张孙小娱 衣宝萱
编辑:张秀秀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