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2 09:11:33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0月12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摄影报道)日前,“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接到莱山区市民杨先生反映,称莱山区海棠路101号一家单位地下车库的管道渗漏不明液体,将他的车身腐蚀了,找物业部门维权遭拒。
据杨先生介绍,之前他将车停在该单位地下车库,发现车的顶部有铁锈色的腐蚀痕迹,一开始找不到原因,也就没太在意。9月下旬,杨先生下班去开车的时候,发现地下车库停车位上方的管道正一滴一滴地渗漏着黄色的液体,而且车顶部、前窗、后挡风玻璃都有,他赶紧拿出抹布擦拭,结果发现根本擦不掉。
看到白色的车身被这些液体弄得斑斑点点,杨先生便找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予以现场确认。杨先生将车开到4S店,被告知这些斑点为管道渗漏液,车身油漆被腐蚀,如果需要清理,得用专业的清洗剂。那些腐蚀程度较大的地方,还要更换外壳,维修费用至少1000元。
“没想到停个车把车给腐蚀了。”杨先生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是车库物业公司管理不当导致的,“物业公司应该对管道及时维修,或者在渗漏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经过1个多月的交涉维权,对方告知杨先生没法处理。
10月11日,记者联系上该单位物业公司明德物业。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落实具体原因后才能答复。
北京德恒(烟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昌通律师认为,地下停车位属于物业管辖范围,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或者收取车辆管理费等,双方形成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未尽到相关义务导致车辆受损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物业公司也有义务告知业主渗漏腐蚀性液体管道的归属和管理义务人。作为该管道的所有人、管理义务人应当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因此,受损业主可以就损失向物业公司以及管道所有人或者管理义务人主张赔偿责任。
编辑:张秀秀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