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0 09:11:09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9月2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5年前就交费报名学驾照,至今连驾校的门朝哪开都不知道,仔细打听驾校早已经注销了,2600元学费却要不回来了。日前,芝罘区市民曲女士向“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讲述了自己的离奇经历。
2019年3月初,曲女士到芝罘区众悦驾校报名学驾照,当时将2600元学费交给了业务员小雪。小雪告诉她,驾校在芝罘区、莱山区等地都有学习点,只要完成科目一考试,就可以随时过来学车。当时曲女士有事要办,便想等过一段时间再去学车。
2021年,曲女士准备去学车时,被告知该驾校已注销了,以前的学员报名信息已转给了莱山区新通驾校。考虑到莱山区距离自己住的地方太远,曲女士又放弃了去学习驾照的念头。就这么一拖再拖又过了几年,曲女士决定不学车了,于是去找驾校要求退费,结果被告知该驾校也注销了。曲女士还得知,当年由业务员小雪代收的2600元学费,对方根本没有交到驾校,所以曲女士的账务信息也无法在档案里查询到。
一晃事情就过去了5年,曲女士觉得自己这学驾照的经历实在有些奇葩,钱交了连科目一都没考,甚至连驾校车都没摸到。想要退学费,当初那位代驾校收费的业务员根本找不到了。曲女士说,没能在最开始报名的驾校那里交费后及时学习,以至于拖到“驾校没了”,自己有一定的责任。后来,曲女士找到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被告知,她这种情况只能走诉讼程序来维权并追要学费。
北京德恒(烟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昌通律师表示,曲女士虽然将学费交给业务员小雪,但并没有跟任何一家驾校签署书面培训合同,曲女士实际上跟驾校并没有建立服务关系。因此,曲女士只能找收钱人小雪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另外,孙昌通律师认为,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权,对于交费、签署合同、明确相关权利义务等积极落实、履行,而不能躺在权利上睡大觉。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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