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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咨询台|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2024-08-22 09:56:29

来源:水母网   张孙小娱 衣宝萱



咨询:在烟台缴纳的灵活就业的社保,可以报销生育的费用吗?

答复:根据《关于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等待期、待遇标准与女职工保持一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咨询:企业女职工门诊流产是否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报销?

答复:生育门诊手术医疗费用实行按项目定额支付,妊娠不满4个月以下流产的,定额为400元;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出)的,定额为900元;符合政策的门诊流产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取出)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咨询:我现在刚怀孕,想问一下医保是否有保胎报销政策?

答复: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住院分娩时发生的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的住院手术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及分娩时因生育引起疾病、合并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咨询: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生育津贴需要申领吗?

答复: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住院分娩时发生的生育、生育引起疾病和合并疾病的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由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与参保职工结算,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1000元,与生育医疗费用合并支付。即生育费用报销不需要申请,出院时在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含产前检查费1000元)。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生育医疗费结算完成后,单位当月连续为您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即可发放。

张孙小娱 衣宝萱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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