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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咨询台|之前没领完的生育津贴还能领吗?

2024-07-30 09:09:44

来源:水母网   张孙小娱 衣宝萱



咨询:我是烟台市的退休职工,我前一阵在毓璜顶医院住院,为什么住院的起付线标准还不一样,烟台的起付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复:自2024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后住院不再设置起付线。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

咨询:医保断缴多久还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等再找到工作单位以后,要缴多久的保险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我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我怎么样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呢?

答复:医保中断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职工医疗保险中断后,不再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医保待遇。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不享受待遇;中断3个月以上再续保缴费的,需要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间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待业人员,可以通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烟台市的职工医保,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基本医疗待遇。

咨询:我之前在一家单位上班时生的孩子,当时报销完以后生育津贴领了两个月就离职了,现在我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之前没有领取完的生育津贴还能继续领取吗?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复:不需要您办理任何手续,您在领取生育津贴过程中中断缴费的,生育津贴暂停发放,您在重新正常缴纳生育保险后可以继续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张孙小娱 衣宝萱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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