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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烟台:“林长+生态警长”联动 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2024-04-19 10:03:46

来源: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水母网4月1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路兆军)近日,烟台市林长制办公室、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生态警长”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市建立“林长+生态警长”工作机制。2024年6月底前,全市将建立市、县、乡三级“林长+生态警长”联动工作机制。

《意见》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的原则,在全市设立“林长+生态警长”工作体系。由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担任市、县(市、区)、派出所三级“生态警长”,在相应林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明确林长、生态警长的工作职责,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与林业部门加强合作,全面建立指挥协同、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工作协作、联合督办、警示教育等六项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行刑衔接、部门联动、打防结合、运转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共同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目前,烟台市级“林长+生态警长”工作机制已建立。市林长制办公室、市公安局各确定一名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全市设立“生态总警长”,由市公安局局长担任;在昆嵛山、大南山、牙山、罗山、艾山和招虎山等六个重要生态区域对应设立“生态警长”,由相关辖区公安局主要领导担任。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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