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7 13:42:28
来源:水母网
咨询:哪些费用可以纳入职工普通门诊支付范围?
答复: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只要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目录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点击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查询-医保目录查询或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公共服务-个人服务-服务目录-医保目录)相关规定的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职工普通门诊结算。
咨询:因医院缺药自行外购可以报销吗?
答复:因就诊医疗机构技术、药品配备及设备条件限制无法满足患者诊疗需要的,由经治医生提示建议,本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备案,患者可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并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就诊结束后一并报销相关费用。
咨询:什么是“双通道”药品?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复:对临床必需、疗效确切、限制支付条件明确的国谈药品,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保障。目前,我市“双通道”药品共有376种,包括《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中的346种国谈药,以及由谈判药品调整为国家医保目录常规准入的30种药品。对“双通道”药品中临床价值高、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163种药品实行“三定管理”。
烟台市“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包括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70医院、烟台市中医医院、莱阳中心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等56家医疗机构,以及烟台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烟台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毓璜顶店、烟台德信行惠友大药房有限公司、烟台润药大药房有限公司、山东燕喜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芝罘区庆善街店等19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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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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