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应急局查处一起现场安全隐患案
2023-06-21 11:33:59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6月20日讯(通讯员 曹荣磊)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龙口市应急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了不定期巡查,执法人员在对一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在有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烘干炉车间配电柜)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及砂轮机缺少托架,因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企业给予合并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注重对企业进行普法和讲法,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让企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下步,龙口市应急管理局将不断强化工贸企业巡查执法力度,对现场作业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零容忍、严执法”,切实提升企业现场作业安全,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编辑:彩梅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