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4 08:56:08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6月1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李俊玲 摄影报道)6月11日,家住福山区的张先生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自己在福山区“许愿树儿童摄影”交了710元钱,店方答应拍三套儿童成长套系照片,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交了钱一张照片也没收到,老板就不知去向,既联系不上,也没接到店方任何搬迁通知。
6月13日上午,记者赶到福山区富豪国际商务公寓B座12楼,只见走廊墙上有一个“许愿树儿童摄影”的箭头指示广告牌,但89号早已人去楼空,张先生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应答。张先生告诉记者,去年6月初孩子快过生日时去拍了两套儿童成长照片,但店方没给相册和照片,说三套都拍完一块制作相册。今年5月28日,他想联系“许愿树儿童摄影”老板,打算预约一下6月份孩子两周岁生日拍照片的事儿,谁知道电话提示对方号码是空号,QQ留言也不回,根本联系不上。“每年过生日拍照片就是为了记录孩子的成长点滴,给孩子留个纪念,结果费了半天劲,钱花了,照片却一张都没有,真让人恼火!”张先生气恼地说。
随后,记者按着张先生出具的交钱收据和QQ留言里提供的两个电话号码打过去,结果一个显示是空号,另一个手机号码是一个女士接听的,但对方明确表示记者打错了,还说最近每天都接到好几个电话,问她是不是“许愿树儿童摄影”的人,弄得她也是莫名其妙。
记者查询了解到,“许愿树儿童摄影”主营儿童摄影、摄像服务,公司在2012年成立,但已于2019年1月23日依法注销营业执照,丧失法人资格,具体注销原因不详。
对此,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曲学松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公司注销前没有进行清算,注销后可起诉股东。公司现在注销意味着公司法律主体的灭失,但不能否定公司在注销前合法签订的合同。
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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