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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旅游|暑期旅游温馨提示:树立安全意识 暑期文明出行

2021-07-16 09:40:33

来源: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 张洁 通讯员 郑懿文



水母网7月1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洁 通讯员 郑懿文)暑期来临,烟台也迎来了学生出游的高峰期,名目繁多、花样百出的学生游、毕业游、研学旅行等产品渐渐热了起来。为了确保广大学生群体平安、放心出游,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师生和家长:谨慎选择研学旅游产品、认清旅行社资质,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研学旅行有标准。早在2017年,原国家旅游局针对研学旅行就发布了《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该行业标准规定了研学旅行的定义、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人员配置、研学旅行产品、研学旅行服务项目、安全管理、服务改进和投诉处理等内容。《规范》中明确研学旅行主办方为有明确研学旅行主题和教育目的的研学旅行活动组织方;承办方为与研学旅行活动主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教育旅游服务的旅行社;供应方为与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旅游地接、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的机构,并对各方基本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广大学生家长在参加研学旅行社或外出旅游时可提前了解《规范》相关内容。

旅游出行看资质。组织旅游活动须取得相应资质,《旅游法》明确规定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正规旅行社才能组织开展旅行社业务,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能开展旅行社业务。研学旅行是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旅游吸引物等社会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游活动。其本质上仍属于旅游活动。因此,教育机构、培训机构、研学机构未取得旅行社资质不能组织研学旅行,只能委托旅行社开展研学旅行。无旅行社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如自行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游学活动将涉嫌构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其他通过公众号、微信群、QQ群、俱乐部、协会等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组织或个人组织旅游活动也是违法的,广大师生和家长参加活动之前要注意识别资质。

出游安全最重要。暑期出游人数多,广大学生在参加研学旅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学校、师生、家长要提高安全出行意识,建议出行前购买意外险,尽量避免参加一些高风险活动项目,研学旅行活动尽量安排家长或者老师同行,不宜选择风险性较高、不适宜青少年参与的游览项目,提前学习和了解旅游安全知识,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研学旅行前各参与主体、广大学生及家长要提前关注目的地的天气、交通、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出行信息,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遵守疫情防护相关要求、安全警示,避免前往疫情防控风险地区,在行程中要如遇紧急突发情况要积极配合并协助领队、导游和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危险状况,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文明出行,依法维权。广大学生在外出研学旅行过程中要遵守文明旅游相关规定和要求,树立文明出行意识,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展现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研学出行产品和线路要选择质价相符的产品,注重研学产品的质量,避免陷入低价游陷阱。在参加旅行社组织的研学旅游过程中权益受损时要依法理性维权,必要时可以保留证据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广大师生和家长发现未取得旅行社资质却以研学旅行名义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的线索和问题可以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举报反映。

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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