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通旅游财经 水母网> 新闻频道>山东新闻
山东省出台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办法

2021-02-22 07:39:30

来源:大众日报   赵君 岳玉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以下简称“三定点”)管理工作,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省机关事务局、省财政厅日前出台《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管理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公开选定“三定点”服务商,明确服务流程和标准,实施动态管理和评价管理。党政机关应当从“三定点”服务商中选择服务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有关工作。公务用车“三定点”服务商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服务承诺做好公务用车“三定点”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将公务用车“三定点”有关信息按要求传输到相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党政机关应当对公务用车“三定点”费用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结算。除特殊情况外,对非定点服务商提供的车辆加油、维修单据不予报销。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三定点”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单位)查处。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三定点”服务商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定点服务商收费高于市场合理价、不履行服务承诺等违约失信行为,虚开发票、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涉嫌行贿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情节较轻的,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当期定点服务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赵君 岳玉龙)(完)

张秀秀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